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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书 3

1

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 基督在你们中间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又蛊惑了你们,使你们不顺从真理呢?

2

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:你们受了 灵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听信福音呢?

3

你们既靠 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

4

你们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吗?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?

5

那赐 灵给你们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

6

正如「亚伯拉罕信 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」

7

所以,你们要知道: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

8

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, 神要叫异教的民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:「列国都必因你得福。」

9

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
10

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;因为经上记着:「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」

11

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眼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;因为经上说:「义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
12

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:「行这些事的人,就必因此活着。」

13

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;因为经上记着:「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」

14

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耶稣 基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 灵。

15

弟兄们,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:「虽然只是人的文约,若已经立定了,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。

16

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。 神并不是说「众子孙」,指着许多人,乃是说「你那一个子孙」,指着一个人,就是 基督。

17

我是这麽说, 神在 基督里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於虚空。

18

因为承受产业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;但 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

19

这样说来,律法是为甚麽有的呢?原是为过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,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。

20

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; 神却是一位。

21

这样,律法是与 神的应许反对吗? 神断乎不是!若曾传一个能赐人生命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。

22

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 基督,归给那信的人。

23

但这信还未来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

24

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 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

25

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。

26

所以,你们因信 基督耶稣都是 神的儿女。

27

你们受浸归入 基督的都是披戴 基督了。

28

并不分犹太人丶希腊人,自主的丶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 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

29

你们既属乎 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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