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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「 耶和华命定律法中的一条律例乃是这样说:你要吩咐以色列人,把一只没有残疾丶未曾负轭丶纯红的母牛犊牵到你这里来,
3 交给祭司以利亚撒;他必牵到营外,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。
4 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,向会幕前面弹七次。
5 人要在他眼前把这母牛犊焚烧;牛的皮丶肉丶血丶粪都要焚烧。
6 祭司要把香柏木丶牛膝草丶朱红色线都丢在烧母牛犊的火中。
7 祭司必不洁净到晚上,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然後可以进营。
8 烧牛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,也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。
9 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犊的灰,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,为以色列会众调作隔污之水。这本是除罪的。
10 收起母牛犊灰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,要洗衣服。这要给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作为永远的定例。」
12 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,第七天就洁净了。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,第七天就不洁净了。
13 凡摸了人死尸丶不洁净自己的,就玷污了 耶和华的帐幕,这人必从以色列中剪除;因为那隔污之水没有洒在他身上,他就为不洁净,污秽还在他身上。
14 「人死在帐棚里的条例乃是这样:凡进那帐棚的,和一切在帐棚里的,都必七天不洁净。
15 凡敞口的器皿,就是没有扎上盖的,也是不洁净。
16 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,或是尸首,或是人的骨头,或是坟墓,就要七天不洁净。
17 要为这不洁净的人拿些用母牛犊烧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,倒上活水。
18 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中,把水洒在帐棚上,和一切器皿并帐棚内的众人身上,又洒在摸了骨头,或摸了被杀的,或摸了自死的,或摸了坟墓的那人身上。
19 第三天和第七天,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,第七天就使他成为洁净。那人要洗衣服,用水洗澡,到晚上就洁净了。
20 「但那污秽而不洁净自己的,要将他从会中剪除,因为他玷污了 耶和华的圣所。隔污之水没有洒在他身上,他是不洁净的。
21 这要给你们作为永远的定例。并且那洒隔污之水的人要洗衣服。凡摸隔污之水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22 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;摸了这物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