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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「你吩咐以色列人,使一切长大痲疯的,患漏症的,并因死尸染了污秽的,都出营外去。
3 无论男女都要使他们出到营外,免得污秽他们的营;这营是我所住的。」
4 以色列人就这样行,使他们出到营外; 耶和华怎样晓谕摩西,以色列人就怎样行了。
6 「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无论男女,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,以至干犯 耶和华,那人就有了罪。
7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,将所亏负人的,如数赔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也归与所亏负的人。
8 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过犯所赔还的,那过犯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 耶和华的祭司;至於那为他赎罪的公绵羊是在外。
9 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,所带到祭司的供物都要归与祭司。
10 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,无论是甚麽,都要归给祭司。」
12 「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人的妻若有邪行,得罪她丈夫,
13 有人与她同寝,事情严密,瞒过她丈夫,而且她被玷污,没有作见证的人,当她同寝的时候也没有被捉住,
14 她丈夫为疑恨的灵所附,疑恨她,她是被玷污,或是她丈夫为疑恨的灵所附,疑恨她,她并没有被玷污,
15 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,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,不可浇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;因为这是疑恨的祭,是思念的祭,使人思念罪孽。
17 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,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,放在水中。
18 祭司要叫那妇人不蒙着头,站在 耶和华面前,把思念的祭,就是疑恨的祭,放在她手中;祭司手里要拿着致咒诅的苦水;
19 要叫妇人起誓,对她说:『若没有人与你行淫,也未曾与丈夫以外的人作污秽的事,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。
20 然而,妳若背着丈夫与别人行了污秽的事,在妳丈夫以外有人与妳行淫,
21 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,愿 耶和华叫你大腿朽烂,肚腹发胀, 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,成了誓语;
22 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,要叫你的肚腹发胀,大腿朽烂。』妇人要回答说:『阿们,阿们。』
23 「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,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,
24 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;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。
25 祭司就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祭,在 耶和华面前把祭摇一摇,献到坛前;
26 祭司又要从供物中取出一把,作为这事的纪念,烧在坛上,然後叫妇人喝这水。
27 叫她喝了以後,她若被玷污,得罪了丈夫,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,她的肚腹就要发胀,大腿就要朽烂,那妇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诅。
28 若妇人没有被玷污,却是清洁的,就要免受这灾,且要怀孕。
29 「关乎疑恨的条例乃是这样:妻子若背着丈夫,与丈夫以外的人行了污秽的事,被玷污,
30 或是人为疑恨的灵所附,疑恨他的妻,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 耶和华面前,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