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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记 14

1

「你们是 耶和华─你们 神的儿女;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两眼当中剃光。

2

因为你归 耶和华─你 神为圣洁的民, 耶和华从地上的列国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

3

「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吃。

4

可吃的牲畜就是牛丶绵羊丶山羊丶

5

牡鹿丶公獐鹿丶黇鹿丶野山羊丶麋鹿丶野牛丶岩羚羊。

6

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

7

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丶兔子丶蹄兔─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

8

猪─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;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,死尸也不可摸。

9

「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;

10

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,是与你们不洁净。

11

「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

12

不可吃的乃是鵰丶狗头鵰丶红头鵰丶

13

鸇丶小鹰丶鹞鹰与其类,

14

乌鸦与其类,

15

猫头鹰丶夜鹰丶鱼鹰丶鹰与其类。

16

鴞鸟丶猫头鹰丶天鹅丶

17

鹈鹕丶秃鵰丶鸬鹚丶

18

鹳丶鹭鸶与其类,戴鵀与蝙蝠。

19

凡会飞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。

20

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

21

「凡自死的,你们都不可吃。你可以给你城门里的外人吃,或卖与外邦人吃;因为你是归 耶和华─你 神为圣洁的民。「你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

22

「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

23

又要把你的五谷丶新酒丶和油的十分之一,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吃在 耶和华─你 神面前,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。这样,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 耶和华─你的 神。

24

当 耶和华─你 神赐福与你的时候, 耶和华─你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那路也太长,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,

25

你就可以换成钱,将钱包起来,拿在手中,往 耶和华─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。

26

你用这钱,随心所欲,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浓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;你和你的家属在 耶和华─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乐,

27

并住在你城门里的利未人;你不可丢弃他;因为他在你中间无分无业。

28

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,积存在你城门内;

29

利未人,(因为他在你城里无分无业),和你城门里的客旅,并无父的和寡妇,都可以来,吃得饱足;这样, 耶和华─你的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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