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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2

1

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著提多和我同去。

2

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,對弟兄們陳說;卻是暗暗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,唯恐我以後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。

3

但與我同去的提多,雖是希臘人,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;

4

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,私下窺探我們在 基督耶穌裏的自由,要叫我們作奴僕。

5

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,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。

6

至於那些有名望的,(不論他是何等人,都與我無干; 上帝不以外貌取人。)那些有名望的,並沒有加增我甚麼,

7

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,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。

8

(那感動彼得、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動我,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;)

9

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,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、磯法、約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;叫我們往異教的民那裏去,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。

10

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;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。

11

後來,彼得到了安提阿;因他有可指摘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。

12

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同吃,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。

13

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;甚至連巴拿巴也被牽引裝假。

14

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彼得說:「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?」

15

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;

16

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 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耶穌 基督,使我們因信 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
17

我們若求藉著 基督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 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? 上帝斷乎不是!

18

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顯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

19

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 上帝活著。

20

我與 基督同釘了十字架。現在我活著;只是活著的並不是我,乃是 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
21

我不廢掉 上帝的恩;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 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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