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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4

1

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僕人毫無分別,

2

乃在師傅和臣宰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

3

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基礎之下,也是如此。

4

及至時候滿足, 上帝就差遣他的 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
5

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
6

你們既為兒子, 上帝就差他 兒子的 靈進入你們的心,呼叫:「 阿爸, 父。」

7

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僕人,乃是兒子了。既是兒子,就靠著 基督成為 上帝的後嗣。

8

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上帝的時候,是服事那些本來不是神的;

9

但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上帝,更可說是被 上帝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基礎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

10

你們謹守日子、月分、節期、年分。

11

我為你們害怕、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

12

弟兄們,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。你們一點沒有傷害我。

13

你們知道我第一次是怎樣藉著患病的身體把福音傳給你們。

14

並且你們沒有因我身體受試探的緣故輕看我,也沒有厭棄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 上帝的天使,如同 基督耶穌。

15

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?那時你們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,也都情願。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。

16

因為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?

17

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卻不是好意;他們是要排除你們,叫你們熱心待他們。

18

在善事上,常被熱心鼓動原是好的,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。

19

我小子啊,我為你們再受分娩的陣痛,直等到 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。

20

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,改換口氣,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。

21

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請告訴我,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?

22

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婢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

23

然而,那婢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;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。

24

這都是隱喻: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。一約是出於西奈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

25

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並且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。

26

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們眾人的母。

27

因為經上記著:不懷孕、不生養的,你要歡樂;未曾經過陣痛的,你要高聲歡呼;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

28

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

29

當時,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 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
30

然而聖經上是怎麼說的呢?是說:「把婢女和她兒子趕出去!因為婢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」

31

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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