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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 7

1

論到你們在給我的信上所提的事,我說男不近女倒好。

2

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;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

3

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;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

4

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

5

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獨自專心禁食禱告;以後仍要一起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

6

我說這話,原是准你們的,不是命你們的。

7

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領受 上帝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。

8

因此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,若他們常像我就好。

9

但他們若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;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

10

至於那已經嫁娶的,我吩咐他們;其實不是我吩咐,乃是 主吩咐說:「妻子不可離開丈夫,

11

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休棄妻子。」

12

我對其餘的人說,不是 主說;倘若某兄弟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休棄妻子。

13

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,她就不要離棄丈夫。

14

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,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;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,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。

15

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吧!無論是兄弟,是姊妹,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。 上帝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平安。

16

你這作妻子的啊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
17

只要照 上帝所分給各人的,正如 主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在各教會所定的都是這樣。

18

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,就不要廢割禮;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,就不要受割禮。

19

受割禮算不得甚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,只要守 上帝的誡命就是了。

20

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,仍要守住這身分。

21

你是作僕人蒙召的嗎?不要因此憂慮;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。

22

因為作僕人蒙召於 主的,就是 主所釋放的人;照樣,作自由之人蒙召的,就是 基督的僕人。

23

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不要作人的僕人。

24

弟兄們,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,仍要在 上帝面前守住這身分。

25

論到處女,我沒有 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 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,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。

26

因現今的艱難,據我看來,人不如一照往常才好。

27

你有妻子纏著呢,就不要求脫離;你沒有妻子纏著呢,就不要求妻子。

28

你若娶妻,並不是犯罪;處女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,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。

29

弟兄們,我對你們說,時候減少了。從此以後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妻子;

30

哀哭的,要像不哀哭;快樂的,要像不快樂;置買的,要像無有所得;

31

用世物的,要像不濫用世物的,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。

32

我願你們無所掛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 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 主喜悅。

33

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妻子喜悅。

34

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。沒有出嫁的,是為 主的事掛慮,要身體與靈都聖潔;已經出嫁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丈夫喜悅。

35

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,不是要把網羅撒在你們身上,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 主,沒有分心的事。

36

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處女不合宜,女兒也過了年華,事又當行,他就可隨意辦理,不算有罪,叫二人成親就是了。

37

倘若人心裏堅定,沒有不得已的事,並且由得自己作主,心裏又決定了留下他的處女不出嫁,如此行也好。

38

這樣看來,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,不叫她出嫁更是好。

39

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律法約束的。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 主裏面的人。

40

然而按我的意見,她若獨身便更有福氣。我也想自己是被 上帝的 靈感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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