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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支派所得之地 1 “众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记在下面:从北头,由希特伦往哈马口,到大马士革地界上的哈萨以难,北边靠着哈马地(各支派的地都有东西的边界),是但的一份。
4 挨着拿弗他利的地界,从东到西,是玛拿西的一份。
当献之地 8 “挨着犹大的地界,从东到西,必有你们所当献的供地,宽二万五千肘。从东界到西界,长短与各份之地相同,圣地当在其中。
9 你们献于耶和华的供地要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。
10 这圣供地要归于祭司,北长二万五千肘,西宽一万肘,东宽一万肘,南长二万五千肘,耶和华的圣地当在其中。
11 这地要归于撒督的子孙中成为圣的祭司,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,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,他们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。
12 这要归于他们为供地,是全地中至圣的。供地挨着利未人的地界。
13 “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,与祭司的地界相等,都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。
14 这地不可卖,不可换,初熟之物也不可归于别人,因为是归耶和华为圣的。
归城之地 15 “这二万五千肘前面所剩下五千肘宽之地,要做俗用,作为造城、盖房、郊野之地。城要在当中。
16 城的尺寸乃是如此:北面四千五百肘,南面四千五百肘,东面四千五百肘,西面四千五百肘。
17 城必有郊野,向北二百五十肘,向南二百五十肘,向东二百五十肘,向西二百五十肘。
18 靠着圣供地的余地,东长一万肘,西长一万肘,要与圣供地相等,其中的土产要做城内工人的食物。
19 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内做工的,都要耕种这地。
20 你们所献的圣供地连归城之地,是四方的,长二万五千肘,宽二万五千肘。
归王之地 21 “圣供地连归城之地,两边的余地要归于王。供地东边南北二万五千肘,东至东界,西边南北二万五千肘,西至西界,与各份之地相同,都要归王。圣供地和殿的圣地要在其中。
22 并且利未人之地与归城之地的东西两边延长之地(这两地在王地中间),就是在犹大和便雅悯两界中间,要归于王。
23 “论到其余的支派,从东到西,是便雅悯的一份。
26 挨着以萨迦的地界,从东到西,是西布伦的一份。
28 迦得地的南界是从他玛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,延到埃及小河,直到大海。
29 这就是你们要拈阄分给以色列支派为业之地,乃是他们各支派所得之份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城之局量 30 “城的北面四千五百肘,出城之处如下。
31 城的各门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。北面有三门,一为鲁本门,一为犹大门,一为利未门。
32 东面四千五百肘,有三门,一为约瑟门,一为便雅悯门,一为但门。
33 南面四千五百肘,有三门,一为西缅门,一为以萨迦门,一为西布伦门。
34 西面四千五百肘,有三门,一为迦得门,一为亚设门,一为拿弗他利门。
35 城四围共一万八千肘。从此以后,这城的名字必称为‘耶和华的所在’。”